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机构介绍 鉴定范围 鉴定指南
标准法规 典型案例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鉴定指南  

鉴定必备材料

                        交通事故伤残(损伤)程度评定

 

一、委托方需详细填写司法鉴定委托协议书;

二、受检人员必须向本机构出示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明材料;

三、受检人员本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带原件备查;

四、受检人员需提供如下病历资料

    1. 受伤后首次门诊病历;

    2. 住院病历及出院证明; 

    3. X光、CT片及核磁共振片(MRI)等影像资料及检验报告;    

    4. 其它特殊检查的报告。

注: 一般交通事故案件应在治疗终结,受伤3月后鉴定。

 

工伤伤残评定

 

一、受检人员必须向本机构出示工作单位的“工伤证明”或“鉴定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二、受检人员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鉴定人员确证身份,被鉴定人本人必须到场;

三、受检人员需提供如下病历资料:

1、受伤后首次门诊病历

2住院病历出院证明

3、X光、CT片及核磁共振片(MRI)及检验报告

4、其它特殊检查的报告。

注: 工伤要治愈方可鉴定。

 

法医病理司法鉴定

 

一、委托方需详细填写司法鉴定委托协议书;

二、提供被鉴定对象的有关病历材料(包括门诊病历手册、住院病历、各项化验单、病情证明、手术记录、死亡证明等);

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属提供申请书、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与案情相关的材料;

四、鉴定人员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法医物证司法鉴定

 

一、司法鉴定类
1、委托方需详细填写司法鉴定委托协议书;
2、提供所有被鉴定人有效身份证明(查原件保留复印件,A4纸单面复印)。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包括如下证件(选择提供其中之一):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军官证、士兵证、居住证等;未成年人还可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明及其它证明等。
3、若生物检材是由委托方提供的且要求鉴定文书中对该检材所属人的个人信息进行描述时,委托方必须提供该检材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个人鉴定类
1、按照检材采集要求,自行采集并邮寄检材(亦可来我所采集);如系上户口的亲子鉴定被检验人需到本中心现场采集血痕并拍照。
2、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邮寄单信息,以便联系。

 

法医毒物司法鉴定

常规毒品检验需提被检验人的尿液或血液,血中乙醇检验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鉴定须知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1171号2楼
电话:023-58197799
重庆市渝东司法鉴定中心